文/Amar
有一對夫妻結婚了四十年,在四十年後的某一天,先生去世了,太太很悲傷,但是依舊需要處理先生的後事。
這天她到殯儀館去,詢問有關葬禮細節的事情。殯儀館人員用著充滿同情的聲音對她說:『太太,我完全了解您的悲傷,失去對您這麼重要的人,請節哀順變。讓我用最大的力量來幫助您。所以關於葬禮的事情您不需要操心,我們會為您先生安排一場隆重的葬禮…不過,現在需要您為您的先生選擇一個最適合他,他最喜歡的棺木…』工作人員一邊說著一邊拿出各種棺木的目錄。
正當工作人員要談到那種棺木是最好的時候,那位太太卻站了起來,大聲地說:『他最喜歡…為什麼是要他喜歡的…他已經死了,為什麼不是問我喜歡的,四十年來,我都要按照他喜歡的去作,準備他喜歡的晚餐,穿他喜歡的衣服…從來都沒有問過我喜不喜歡…現在他已經死了,還要我繼續選擇他喜歡的去做…』
倘若關係中只剩下責任義務的話,那麼這樣的關係其實已經結束,因為在這當中並沒有愛,只有憤怒或是罪惡感,一種令人疲累的感覺。
而能夠讓關係變得更好的方式就是愛自己,因為是這樣地愛自己,這樣地跟自己在一起,親密地在一起。那麼關係裡自然地會充滿喜悅,充滿了親密的感覺。如此真正的愛才會發生,我們也才能享受真正的親密關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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