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東區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
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個資聲明 
             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本中心相關活動所取得之個人資料,
                需告知下列事項:
                1.取得之目的﹕為了推展婦女福利、社會工作專業訓練、社會福利業務等之用。
                2.取得之內容﹕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地址、性別......等,詳如各活動報名表。
  
                1.運用個人資料之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﹕
                (1). 期間﹕永久保存,以便持續提供後續服務與統計。
                (2). 地區﹕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其所屬單位地區。
                (3). 對象﹕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及其所屬單位。
                (4). 方式﹕以電腦或非電腦利用之方式。
  
                2.就提供個人資料之本人,得親自或書面行使下列權利:
                (1). 查詢、請求閱覽或請求提供複製本。
                (2). 請求補充或更正,惟依法請提出釋明。
                (3)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運用,並可請求刪除。但另有法律規定者,得不依請求辦理。
  
                3.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若拒絕提供所需之個人資料或提供不完全時,本中心恐將無法提供完整服務,尚祈見諒。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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